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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容易却艰辛--访标准起草人之一许亚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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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纺行业的第一个国家标准出台了,这历时三年、四稿订标、专家评审的过程是怎样的呢?本网走访了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余杭分局,标准化监督管理科科长许亚新工程师。许工全程参与了此项标准的制定。
 
定标的目的

    装饰用纺织品是我国纺织行业的三大支柱产品之一,近几年来在国内得到迅速发展,并形成了产业集群带和特色名镇,例如,余杭、海宁、萧山、南海等,不断推出的新材料、新工艺、新图案,既丰富了产品品种,给我国的家纺行业的发展带来了生机,又为满足人们需要发挥出了重要作用。

    与装饰用纺织品的发展不相协调的是标准的不适应和欠缺。目前国内的面料标准是根据材料、工艺制定的,如:棉印染布、棉印染灯芯绒、大提花本色布、色织棉布、色织中长涤棉混纺布、亚麻印染布等,不太适应按用途进行交易的贸易需要。分析国外的装饰用产品的有关标准,不难发现大多是以最终用途分类制定的产品性能要求。例如,欧盟EN标准、美国ASTM标准等以最终产品需求的织物性能规定要求。

    体现装饰产品的质量和水平,除了颜色、样式和花样外,所用织物的内在性能起着主要的作用,例如,面料的颜色牢度、尺寸变化等。为保证产品质量水平,促进装饰纺织行业的发展,特别需要根据最终用途,分门别类考核产品的性能指标,这也是改革现有标准体系,体现标准多样性,力争与国际标准接轨的需要。因此,2002年,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余杭分局和杭州奥坦斯布艺有限公司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了制定“装饰用织物”国家标准的建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3年下达的制修订国家标准计划项目中,纺织工业第21项《纺织品  装饰用织物基本要求》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杭州奥坦斯布艺有限公司以及纺织工业标准化研究所负责起草。

工作过程

1.       首先成立了标准起草小组,确定了制定标准的总原则。

2.       收集和分析国内外相关标准,为采用国际标准,提高标准的总体水平提供依据。

3.       选取样品并进行产品性能测试,了解国内产品的实际水平。

4.       起草标准草稿。

5.       起草小组听取生产企业和用户的意见和建议,讨论标准的框架。

6.       根据提出的意见对标准草稿进行修改,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7.       函寄或召集有关生产企业、用户及专家,广泛征求意见。

8.       根据收到的意见和建议,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修改和补充,形成送审稿。

9.       召开会议审定标准。

 制定原则

1. 标准的格局和水平尽可能地与国际接轨。实践证明,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反映了国际上比较先进的技术水平,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国家的标准对消除贸易中的技术壁垒,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以及加快标准的制定速度,促进标准水平的提高,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等均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2. 制定标准的目的是规范生产,以便向用户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由于应用领域较为广泛,制定统一的考核项目和指标不切合实际,也较为困难。该标准的制定力求使产品规范化、为供需双方签订合同指标提供指导,为企业制定生产标准提供依据。

3. 标准的考核项目和指标水平尽可能从实际应用出发,将面料的性能要求和最终用途结合起来考虑,不一味的追求高水平,在保证基本性能满足使用的基础上,根据用户或消费者的实际需求,分类分档确定产品的考核项目、性能指标等技术内容,为优质优价的市场竞争机制提供技术依据,以适应不同层次的需要。

4. 测试方法采用国际上已有的、通用的试验方法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国际标准,尽量不采用国内特有的或独有的方法,以体现标准的统一性和协调性,并避免试验方法不统一而造成的试验结果不可比。

标准技术内容的确定

1.  标准的题目和适用范围

由于装饰织物产品丰富,应用面比较广泛,不同用途的材料,其性能要求不同。因此,标准中的技术要求一章中按用途分类,每类单独有一个技术指标的表格,使整个标准涵盖装饰行业的大类产品,满足企业和用户的需要。

目前,用于装饰行业的纺织产品种类繁多,不仅有传统的机织物和针织物,还有涂层织物。由于经过涂层的产品具有独特的性能,因此,该标准适用于机织物和针织物两类产品。

2.  产品用途的分类

科学分类是制定产品标准的前提。装饰纺织品的用途广泛且品种较多,对其进行系统分类是非常必要的。在对国内外装饰纺织品的产品标准、生产和应用情况进行研究分析的基础上,确定了按家纺行业的最终产品进行分类的原则。

目前,从装饰角度看,装饰产品基本上分为以下几类:

—— 装饰家具用织物(例如:沙发上固定的装饰布、可拆卸的沙发罩等)

—— 床罩类产品(例如:床围、床罩、枕套、靠垫等)用织物

—— 窗帘类产品用织物

—— 盖布类产品

—— 铺地织物。

由于铺地织物基本上是地毯类,与机织物和针织物的特点相差较大,因此,本标准仅包括前4类用途的产品,不包括地毯类产品。

3.  产品的分等

标准中考核指标的高低反映了产品的质量水平。产品质量的水平要考虑到多个方面的影响因素。首先,要考虑到产品的成本或价格,不同的原材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管理和技术水平均会导致产品的质量差异,也将影响到产品的生产成本和价格定位。其次,在我国不同层次的人群消费水平不同,反映的就是对产品质量的要求不同。对某些消费者能满足产品的基本功能和耐用要求即可,而对一些高档群体而言,则还应满足其对产品的美观等要求。第三,对特定的产品而言,其应用环境和条件不同,对产品的要求就可以根据需要确定。如,对很少暴露在阳光下的产品,其耐光色牢度则可要求相对较低;对一次性使用的产品,其耐洗牢度和尺寸变化率则可不考核。

鉴于以上原因,本标准中将产品划分为三档。优等品属于较高水平的产品指标,合格品属于满足基本要求的产品指标,一等品则属于中等水平。这样制定的标准有利于产品的优质优价,也可满足不同群体和不同应用条件的需要。

4.  内在质量考核项目的选择和确定

内在质量考核项的设置既要保证产品最基本的质量要求,又要满足实际用途的需要。因此,考核项要包括体现产品质量水平的基本项目,如断裂(顶破)强力、纱线滑移、色牢度、尺寸变化率,也要包括体现产品用途的性能,如耐磨、起球等。根据不同的用途,选择了不同的考核指标:

u        家具装饰布:断裂(胀破)强力、撕破强力、纱线滑移、耐磨性、起球、色牢度(洗、干洗、摩擦、光、水和汗渍)、洗涤尺寸变化率。

u        床罩用布:断裂(胀破)强力、纱线滑移、起球、色牢度(洗、干洗、摩擦、光、水和汗渍)、洗涤尺寸变化率。

u        窗帘用布和盖布:断裂(胀破)强力、纱线滑移、色牢度(洗、干洗、摩擦、光和水)、洗涤尺寸变化率。

确定考核指标是产品标准的重点和难点。考核指标的确定是在综合分析以下几方面的资料和数据的基础上,以最终用途分类,确定的考核指标优等品在国内处于较高水平,合格品能满足基本使用,一等品属于中档水平。

u        参考国外标准中的指标和要求。

u        参考国内产品标准中的指标。

u        现有产品的实际水平。

5.  外观质量考核项目的选择和确定依据

外观质量也是评定产品质量的重要方面,直接影响产品的整体质量水平。对外观质量量化评定可减少人为因素。但完全量化指标确定较为困难,即使有详细规定执行起来也有一定的难度。因此标准中仅对幅宽、色差和纬斜(花斜)、散布性和局部性等主要的外观疵点进行规定。

色差是外观质量中明显的外观疵点。对于面料生产企业来说,色差是不可避免的,但色差超过一定限度就会影响成品的质量,并使制成品企业的成本加大。因此,控制色差非常关键。标准中规定的染色布或印花布的色差与国内产品标准的水平相当。

纬斜(包括格斜、花斜)也是外观质量中明显的疵点。标准中的指标略严于现行的机织印染布和针织面料类标准中的纬斜指标。

幅宽作为产品的规格之一,直接影响到产品的有效使用面积,宽度适宜的产品有利于合理用料和降低成本,因此作为考核指标,按合同值或标称值考核其偏差。偏差值不再区分布幅的宽窄,以百分率表示,参考了国内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但高于某些产品的要求,且不考核正偏差。

6.  试验方法

标准中的试验方法均选用了通用的、且与国际接轨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标准制定过程中最重要的是对多种试验方法并存的项目,选择适当的或操作简便的试验方法。

断裂强力选择条样法,这也是国内外大多数产品标准中采用的方法。

撕破强力有落锤法、舌形法和梯形法。其中,梯形法的适用范围较广,对各种织物基本适用。

纱线滑移采用国际通用的缝合法,定负荷法操作简便,对不同用途的产品只要执行试验方法标准中规定的定负荷值即可。

对于针织产品,国内采用钢球(弹子)顶破法,近年来国际上较为流行膜片胀破法。我国的胀破试验方法目前正在按照新的国际标准进行修订。

耐磨和起球性能的测定,国际上采用马丁代尔试验仪法。马丁代尔耐磨法在国内较为普及,但还很少用于考核起球指标中。

色牢度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这些方法均采用了ISO 105色牢度系列标准的技术内容。对于具体方法的选择要有利于标准用户的使用。耐洗色牢度,没有采用试验1~5中的其中一个试验,而是根据水洗标签上标注的洗涤温度和干燥方法,再采用标准的试验程序。耐光色牢度采用氙弧灯,这是国内和国际上公认的标准,但该标准中并存5个方法,选用的方法3属于符合性检验,操作也较简便。

7.  检验规则

检验规则实质上是对产品满足规定要求所进行的合格评定。该国家标准定位于贸易型标准,检验规则主要用于验收检验、仲裁检验或第三方检验。至于企业的内部检验是企业自己的事,如何抽样如何判定应执行企业标准。因此,本标准中规定的组批规则与抽样检验方案不太适应企业的内部检验。

本标准中规定的抽样检验规则是基于GB/T 2828.1-2003确定的,内在质量样本量依据特殊检查水平S-1,外观质量样本量依据一般检查水平I,按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中的接收质量限AQL=4。

8.  包装和标志

标准中所列的标志内容是根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 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的使用说明》提出的最基本的内容,根据合同为不游用户标注的其他内容属于例外。

面料的包装只要能保证面料不破损、不沾污、不受潮即可,但其包装单元的尺寸,即布卷的大小应执行合同或协议,以满足装卸和运输的要求。

 

与相关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是在用户的角度提出要求,根据最终用途设立考核项目和指标的,基本不考虑产品的原料和工艺等,可能会造成与现行某些推荐性标准不一致,这是正常的。因为,生产型标准是以指导生产为出发点,技术要求和考核指标与生产工艺紧密相连,可直接作为企业组织生产的依据。但由于标准不是为某个特定用途,个别面料标准中缺乏实用性的考核指标,如耐磨性、抗纱线滑移性、抗起球性、耐光色牢度等,也存在有面料质量与制品实际需求质量不配套的问题,高档沙发罩水洗后严重缩水不能使用的实例并不少见。

本标准不违反国家的强制性标准规定,如,标签规定的内容就是GB 5296.4具体化,色牢度指标不低于通用的强制性标准GB18401-2003的规定。

实施建议

本标准作为推荐性国家标准,旨在为企业和用户提供技术上的支撑和指导,为供货双方签订合同或协议提供参考。企业执行本标准时,还应以本标准为基础,对其进行剪裁、补充和细化,制定更为适用的企业标准来组织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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